过年的这几天广东有个网友在某平台发布了一些图片,原来他在假期的时候没事带孩子去抓鱼,但是觉得抓鱼太慢,就从村镇那边买了鞭炮来炸鱼。他使用的鞭炮是叫做“某”神的鞭炮,而在一些平台的视频中这种鞭炮可以用来炸不锈钢盆,威力不小。
最终他收获了不少小鱼,其中有白条、鲫鱼、还有小罗非,图片中孩子捡的也挺高兴,为什么不配图呢?因为我没截图。因为当时我没有想到他会在网友的质疑声中把帖子删掉。
当时不少网友在他的文章下留言,告诉他这是非法的行为,估计他也怕了,就删除掉了原文,可是网络是有记忆的。毕竟他还发图炫耀过。
那对于这种行为怎么看呢?炸鱼行为其实是早就明令禁止的行为,跟药鱼、电鱼行为一样非常恶劣。
可能有人觉得我拿的是外面正常售卖的鞭炮炸的,这样也能够被处罚么?没错,在去年春节期间,各地就有十多起因使用鞭炮炸鱼被抓的案例,被抓的炸鱼人,因为都存在捕捞那些被炸死的小鱼的行为,基本上都是被判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大多人被判缓刑,最重者还被拘役三个月。
以湖南邵阳的一起案例为例。兰某、蒋某为“解馋”,在当地的河道内,将大型鞭炮点燃扔到河道中间,将鱼类炸死或者炸晕,进而进行捕捞。通过此方式两人捕捞到多少鱼获呢?数字触目惊心!六条。只有区区六条野生河鱼,总重量呢?看图,你觉得有1两么?
最终结果就是拘留加罚款,真的值得么?
而办案人员表示,对于这类“非法捕捞“案件,它的定义并不是说鱼大鱼小、鱼多鱼少,生命都是从小开始的,而且这些都是野生的鱼类。被处罚也是有依据的。
有网友看到了这个新闻当时就戏称:故意杀鱼罪,又是未成年鱼,应罪加一等。
所以别以为你拿鞭炮炸鱼没事,这个广东炫耀自己鞭炮炸鱼成果的网友,现在已经把内容删除,但是假如要被上级部门检查,也未必找不到线索。
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保护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。
我记得当时在这个炸鱼网友的文章下有人留言说:了解一下,鞭炮炸鱼违法,真刑,迟早把自己玩进去。
带孩子玩有很多种方法,即便是放鞭炮,你去炸牛粪也没人说你,可是把鞭炮扔到水里,再把被炸死炸晕的小鱼收集起来,喂猫喂鳄龟,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。
这就是对于非法捕捞的认定,在非禁止捕捞的水域,你用网子捞、用鱼竿钓,都没有问题。但是你使用鞭炮炸就属于使用非法捕捞工具了。
我估计现在这个网友都在家里瑟瑟发抖了。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,不是为了投井下石,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,鞭炮炸鱼是不被允许的行为,是要承担后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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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位看官闲暇时候加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