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区农业农村局渔*部门为促进渔业资源生态平衡,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,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。
在渔*执法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,13.5万斤、52万尾规格为克/尾的鲢、鳙鱼鱼种游入潮白河通州段水域,对促进全区渔业资源种群恢复,保持水生物多样性,改善自然水域生态环境、实现“保水、净水、美水”生态效果具有重要意义。
放生
近年来,随着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,人工增殖放流(放生)被冠上特殊而积极的意义,受到了众多单位和群众欢迎。
然而,一些不科学、不规范的放生活动,不仅没有起到正面作用,反而给自然生态系统、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。
其中,放流外来有害水生物种,成为破坏本地地方品种生存环境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外来物种鳄龟
在潮白河水域发现的外来物种雀鳝
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宗教局办公室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(增殖放流)活动的通知》,本着“科学放生、关爱生命、爱护自然、保护自然”的宗旨进行。
放生活动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,按照科学确定放生水域、放生时间、认购苗种的原则进行,在鱼种装车前全部进行消*处理。通过以上措施,为提高放生生物的成活率,保护水资源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证。
如何科学规范放生
开展科学放流活动必须要回答好“六个问题”:
放什么?放多少?放多大规格?哪里放?何时放?怎样放?
这六个问题的提出,是站在基于放流水域生态系统管理层面,以及放流对象的全周期生活史特点等科学问题的高度来全盘考虑的。
防止生物入侵是回答“放什么”的重中之重。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首先面临的是应该挑选什么种类,放对了会实现预期的目标,放错了会适得其反,造成危害。
生物入侵就是一些不当的放流,特别是放生活动所带来的后果之一,这个问题已经受到全社会的高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