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适用范围和推广计划
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便利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。对于二手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,现机动车所有人(二手车买方)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,可以直接到住所地(转入地)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,无需再到原登记地(转出地)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。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,无需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。今年6月1日起,已在天津、太原、沈阳、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。9月1日起,将在北京、石家庄、济南等个城市(名单附后)推行,其中山西、广东、广西等10个省(区)全省推行。今年底前,全国将全面推行。二、二手车交易登记“跨省通办”申请方式
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:(一)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,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(“交管”手机APP或者互联网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