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时,一位州长官献鱼,留下字条“百头鲜鱼”。旗人张自用看了很不理解。鱼又不是牲口,怎么称“头”呢?经差吏介绍后,他才恍然大悟。而这名差吏由此晋身官场,留下了“一字之官”的传说。
清朝时,陈州(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)一带到处都有河流环绕流淌,盛产上好的鲫鱼。
康熙初年,旗人张自用巡抚河南,陈州长官向张自用馈赠了很多鲫鱼,留书曰:“鲜鲫百头”。张自用一见字条,感到很惊讶。于是召见中*,拿起纸条问他:“人们送鱼都称‘尾’,惟独这上面独称‘头’。陈州的长官是进士出身,登科及第入仕为官,必当有什么说法。”
中*回答说:“卑职有一掌理案卷、文书的差吏叫白谦,熟读诗书,可让他进来回答。”
不一会儿,白谦进来了,跪在地上回答说:“小人常读《诗经》,有一篇是《鱼藻》,其中第一章第一句曰:‘鱼在在藻,有颁其首。’第二章第一句曰:‘鱼在在藻,有莘其尾。’所以,鱼可称尾,也可以称为头。今日陈州长官称鱼为头,不称为尾,正是表示他尊敬上级的意思。”
“鱼在在藻,有颁其首”,藻就是水草,颁(音焚),形容头很大的样子。在中国古代,“颁、坟”二字虽不一样,但读音和意义相同,都是大的意思。鱼儿依赖于水草,犹如人臣依赖于贤明的国君。鱼儿依附在水草处,摇摆着肥大的脑袋,快乐安然地畅游。国主贤明的时候,人臣亦然。“鱼在在藻,有莘其尾”,是说鱼儿依附在水草处,摇摆着长长的尾巴,自由自在地畅游。
看来,陈州长官也是位饱学之士。以一首《鱼藻》的典故,一字表达自己的心里对上级的尊敬。
张自用听了他的解释后非常惊喜,急忙扶白谦起身,对他说:“你有如此大的学识,怎能屈居为卑下的差役呢!从今以后,你就即刻到我的幕府,专掌书记文案工作就行了。”
在清代,幕府是将*、贵族等为处理*务、庶务或*务所开设的府署,主事者可遴用指挥管理*事、粮草、*饷等人才作为幕僚。
从此以后,张自用遇到不解的事情,必会向白谦咨询。白谦说可行,他就实施;白谦说不行,他就会停止。不到一年,白谦被拔为本省提塘(官职,清朝时各省设于京城,负责往来递送公文),又改回为文职。
白谦后来官至同知,是知府的副职,官秩正五品,负责地方盐、粮、捕盗、江防、水利以及清理*籍、安抚百姓等事务。他免官后,位居开封官绅之列,成为地方上有身份地位的人。
(据《觚賸续编·事觚》卷三、《毛诗正义》卷十五)